近日,经济管理学院(商学院)丁存振副教授与霍启欣副教授在《农民日报》发表了题为“完善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推动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”的理论文章。
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“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”,并提出要“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,稳定市场供需,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,维护好农民利益”。“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”这一提法,对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提出新要求,释放出国家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的鲜明态度。
文章指出,农产品价格的高低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,其中生产和贸易是两个重要方面,尤其是在农产品需求相对稳定的情况下,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决定了农产品的供给,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产品价格的走势。因此,保持农产品价格在合理水平,需要协调好农产品贸易与生产。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是指,在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环节中,通过政策调控、市场调节、贸易与储备调控等手段,使生产端与需求端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协调,促进农产品供需平衡和稳定供应,进而保证农产品价格合理、农民收入稳定,同时促进农产品贸易的顺畅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
文章从五个方面提出未来举措:一是强化供需预测与规划调控,要科学平衡两种资源、两个市场的优势与风险,合理调控农产品进口规模与节奏,根据市场供需动态及时调整进口配额,降低国际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;二是推动农业产业降本增效,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全要素生产效率,同时,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协同,提升农产品的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;三是加强农业国际合作,要完善农业全球战略布局,积极推进区域性农业合作,拓宽多元化贸易渠道,增强农产品贸易的可靠性、稳定性和灵活性;四是充分发挥储备调控作用,要完善农产品储备调控机制,优化储备产品结构与区域布局,推动储备体系智能化、数字化升级,全面提升调控效率和管理水平;五是加强监测预警及预期引导,要健全农产品贸易与生产监测和预警体系,强化农产品贸易风险识别和信息发布,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作用,引导生产者和贸易商科学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。
编 辑:贾纫秋
审 核:牛金雯